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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报道:破坏草原犯罪,严重的判刑......

时间:2019-04-01牛羊肉产业网

       为了依法惩处破坏草原资源的犯罪活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对于非法占用草原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等予以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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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解释第一条明确规定:违反草原法等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草原大量毁坏的,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人   于厚森


       非法占用草原,“数量较大”的标准一般为二十亩以上,曾因非法占用草原受过行政处罚,在三年以内又非法占用草原的,则为十亩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2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关于造成草原大量毁坏的认定标准,司法解释也予以了明确:包括开垦草原,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林木的;在草原上建窑、建房、修路、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剥取草皮的等。


       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主任   马有祥


       开垦草原和非法征占用草原的,大概占到全部草原违法案件的17% ,但是它对草原的破坏远远要大于其它的草原案件。


       司法解释还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草原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予以了明确: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草原四十亩以上,或造成二十亩以上草原被毁坏的;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等都将视为“情节严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10条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人   于厚森


       《解释》明确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草原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据统计,我国共有草原约4亿公顷,占国土面积的41.7%,生态地位十分重要。


       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主任   马有祥


       开垦草原现在主要发生在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和新疆,这四个省(自治区)非法开垦草原的案件发案数大概占全国的98%。





        本文报道来自牛羊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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